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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购房积分入学

更新时间:2021-09-09 17:51:08 浏览次数:239次
区域: 中山 > 古镇
中山鑫博教育咨询服务-周老师
中山目前的落户条件非常宽松,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和流程,实际上您如果想要落户中山,目前是很好的时机,因为人才引入如果达到一定的数量,落户政策随时可能会有修正。

落户中山的好处不少,其中重要的就是中山入户的小孩,可以免费上公办学校!

1.子女免费享受中山教育资源,入读公办学校;申请积分入学虽然也可以操作,但也有居住证、当地社保的要求,而且在申请积分入学时候也比较麻烦,跑来跑去搞证明都要花好长时间,又要担心申请时间会不会错过,总的来说,落户中山始终是简单稳妥的办法;

2.落户中山,可以享受中山优厚的福利待遇,生病养老无忧。

3.各项补贴:中山本地入户还会享受很多项目免费的产检。当然,还有其他好处,一本薄薄的入户本,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居住、教育、医疗、就业等各个方面。

二、以下是关于中山市买房落户的详细回答:

目前中山落户可以分为6种:

① 人才落户--不需要有中山本地的房产

② 稳定就业落户--需要有中山本地的房产

③ 投靠落户(夫妻投靠&小孩投靠父母)--需要有中山本地的房产

④ 投资落户 --不需要有中山本地的房产

⑤ 纳税落户--不需要有中山本地的房产

⑥ 荣誉人员落户--不需要有中山本地的房产

三、中山市人才引进落户受理条件-详细可咨询-中山鑫博教育服务周老师

(一)在我市工作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除外);

(二)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身体健康;

3.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四、具有教育部承认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1)a.大专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45周岁以下;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得中断),部分非本市户籍参保人根据省市各类养老保险补缴文件曾办理过补缴的,补缴时间不计算为连续时间。下同。

b.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

c.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55周岁以下;

d.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大专、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55周岁以下。

(2)具有经市人社局核定的中级职称或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45周岁以下;或具有高级职称,55周岁以下的人才。

(3)取得有效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

a.中级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45周岁以下;

b.高级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45周岁以下。

(4)有效职业资格证书,指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范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新的职业资格目录前,在旧目录实施期内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也为有效证书。

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且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特殊专业技能须由用人单位正式提出,要求必须按照以上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核定。

从广东政务网的中山人才引进政策中可以看到,大专学历只需要连续在中山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就可以走人才引进落户流程,同理,中级技能职称也是6个月社保就可以了。

(5)学历人才落户审核时间:

学历落户提交审核后,一般在10个工作日出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会给出不通过的原因,审核通过的会出具人才落户调动通知书并短信告知结果。

(6)学历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1、省内迁移

申请提交材料 -> 政府相关部门审核 -> 10个工作日出审核结果 ->出具人才落户(调动)通知书 ->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复印件(同时验原件)-> 一站式办理入户迁移。

2、省外迁移

申请提交材料 -> 政府相关部门审核 -> 10个工作日出审核结果 ->出具人才落户(调动)通知书 ->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复印件(同时验原件)-> 出具《准入迁入证》->申请人邮寄《准入迁入证》、身份证、委托书到原户籍所在地,委托朋友或亲人在当地派出所打迁出证明(本人回家办理是稳妥的)-> 拿迁出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中山各区镇办理迁人相关事宜(办理新入户本、身份证等)。

3、落户材料清单:

身份证、入户本、毕业证、结婚证(已结婚的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小孩随迁的提供)、房产证或商品房备案表(有房产的提供)、劳动合同、现缴社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房产要求

中山学历人才落户对房产没有硬性要求,有自有房产的入家庭户,没有自有房产的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镇区人才公共户、工作地居委会集体户或入申请人父母在本市名下房产。

1、连续缴纳社保

“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是指申请人自提交申请资料当月起,前溯近在企业或任职单位连续实际参保12个月(不得中断),部分非本市户籍参保人根据省市各类社会保险补缴文件曾办理过补缴的,补缴时间不计算为连续时间。

2、新生落户

新生(大学生)落户是指考取大中院校(包括研究生)可以凭录《新生取通知书》将入户迁移到院校学生集体户

3、自有房产

自有住房是指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或子女(含继子女或收养子女)名下房产,不包括父母名下房产。

六、稳定就业落户(必备条件)

1、退休年龄前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下列条件必须全部具备:(连续3年社保+连续3年居住证+房产)

在中山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落户中山。

(注:社保和居住证,中间中断不能超三个月,否则视为不连续) 如果满足了上述条件,可直接申请落户。

温馨提醒:以上就是买房落户的政策,另外还有不用买房、夫妻一方已经购房但是另一方入户尚未迁入的,也有可以入户的政策,即使您目前没有购房的意愿或者条件,也可以按照下面的来操作。

七、中山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落户:在本市与配偶实际共同生活,且配偶为家庭入户、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夫妻投靠:

(一) 审批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省、市、县)或一方为农业入户,另一方为非农业入户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落户。

(二) 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入户簿》;

3、《结婚证》;

4、其他因特殊困难(如疾病、伤残、特困等)需要照顾解决的有关证明。

(三)办理步骤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

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入户。

6、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落户手续。

八、子女投靠父母:

具有本市户籍、自有住房的人员,其外县市户籍的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子女投靠父母:

⑴子女尚未成年,与父母一方或双方分居两地的

⑵子女已成年但正在全日制在校就读的未婚(不含离异)学生的

九、父母投靠子女:

具有本市户籍、自有住房的人员,其父母可申请投靠,不受年龄限制。父母有多名子女的,可自行选择投靠其中一名子女

⑴被投靠人的住房产权属父母亲的,被投靠人配偶的父母暂缓投靠。

⑵投靠人通过投靠子女落户中山,投靠人的父母再申请投靠的,应当提供该投靠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住房证明。

⑶被投靠人父母已离婚(或再婚重组了两个家庭),现父母双方都申请投靠子女落户的,允许其中一方申请投靠。

十、投资落户

在我市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根据企业的投资每年给予一定的落户指标。

投资落户条件:

1、实缴资金达1000万元(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当年度落户指标5个;实缴资金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再一次性给予当年落户指标5个。

2、属规上限上、十二行业(以市统计局的分类界定为准)且年营业额达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落户指标2个。

3、服务型企业含基建类项目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落户指标2个。

4、落户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落户指标不累积,自动作废。落户对象可以是投资者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以是企业聘用的员工、中层以上业务骨干。落户人员为员工、中层以上业务骨干的,年龄应为45周岁以下且在该企业工作至少满一年(以本市社保为凭)。

十一、纳税落户:在中山市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给予相应落户指标:

投资落户条件:

1、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属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市总部经济企业的,给予次年落户指标5个。

2、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1000万-5000万元(高值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给予次年落户指标2个。

3、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0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落户指标2个;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万-1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落户指标1个。

4、落户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落户指标不累积,自动作废。落户对象可以是投资者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以是企业聘用的员工、中层以上业务骨干。落户人员为员工、中层以上业务骨干的,年龄应为45周岁以下且在该企业工作至少满一年(以本市社保为凭)。

十二、荣誉人员落户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落户:

落户申请材料:

1、落户申请表、个人声明书。

2、在我市荣获的全国、广东省、中山市劳动模范以及荣誉市民、“百佳异地务工人员”、“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相关证书(或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文件)。

3、申请人的入户簿、身份证、婚姻证明。

4、申请人在中山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

5、若入集体户的,应提交拟入集体户户主首页和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含收养)、父母在我市无房产证明。

6、若申请亲友搭户的,应提供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含收养)、夫妻双方父母在我市无房产证明;被搭户所属房产所有人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同意书、产权证明,产权人(含产权共有人)应亲临公安机关现场签名确认。

7、有配偶、未成年子女(含正在全日制院校读书且未婚的成年子女)、父母随迁的,应提交随迁人员的入户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学籍证明和未婚证明(随迁子女为全日制院校读书且未婚的成年子女时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足以反映随迁人员与申请人关系的凭据。

8、夫妻双方已离婚且有小孩随迁的,还需提供小孩抚养权归属于申请人的有效证明(如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公证书、律师见证书)。

9、公安机关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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