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其他商务服务 > 中山港口入户港口积分入学港口人才入户办理
中山
[切换城市]

中山港口入户港口积分入学港口人才入户办理

更新时间:2021-09-02 09:01:32 浏览次数:81次
区域: 中山 > 港口
中山港口入户港口积分入学港口人才入户办理
一、受理条件

(一)在我市工作的人员,当前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除外);

(二)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身体健康;

2.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教育部承认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a大专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45周岁以下;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得中断),部分非本市户籍参保人根据省市各类养老保险补缴文件曾办理过补缴的,补缴时间不计算为连续时间。下同。

b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

c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55周岁以下;

d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大专、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55周岁以下。

⑵中级职称或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45周岁以下;或具有高级职称,55周岁以下的人才。

⑶取得有效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

a中级职业资格或中级职业技能等级,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45周岁以下;

b高级(含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高级职业技能等级,45周岁以下。
港口积分入学满足以下条件:
适用对象
户籍不在中山市、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员。
1
已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
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港口人才入户办理
满足年龄小于45岁,无犯罪记录就可以入户中山港口
中山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9年04月23日
UID:592414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