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啦!
《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近日发布啦~
修改意见稿则有哪些内容?
魏老师给大家划好重点啦
赶紧收好~~
积分入学主体负责单位
《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
积分入学主体负责单位改为市教体局。
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改为: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积分入学截止时间
积分入学的受理截止时间改为当年4月15日
积分入学排名时间
积分入学的排名时间改为当年5月底前
实施有效期
《实施细则》的有效期限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积分分值
对于积分入学的调整,相信家长们关心的还是指标分值的变化。但是根据文件内容,本次积分入学文件修订主要是为了落实中山市机构改革方案,修订内容较少,指标分值基本不变。
接下来,就来看一下意见修改稿中各项分值与2019积分入学指标分值的对比:
积分入学意见修改稿与
2019积分入学指标分值对比
(▲点击图片查看高清大图)
由上表可以看出,意见修改稿中的积分指标与2019年积分政策的积分指标对比,变化不大,所以家长们也大可放心。本次意见修改稿的正处于意见征集阶段,家长们可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提出意见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