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山市积分入学申请于3月20日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各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的申请受理、资料审核、信息录入、分值计算、排名等工作。
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应向受理窗口提供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含中山《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并按《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所属镇区与参保单位所属镇区不一致的,提供相关辅证材料。积分入学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文化程度。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3.社会保险。4.房产情况。5.居住年限。6.住房公积金缴交。7.人才岗位。8.专利创新。9.表彰奖励。10.社会贡献。11.纳税。12.社会教育。
各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有效资料及时统计相应积分,并将积分情况录入信息系统。积分入学必须要有空缺学位录取才能就读,所以积分不保障,快捷便利的就是入户中山。详情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吴老师
中山积分入学细则出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中山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5小时前 刷新
5月14日 刷新
5月13日 刷新
5月11日 刷新
5月10日 刷新
5月9日 刷新
5月8日 刷新
5月7日 刷新
5月7日
5月6日 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