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前不久,浙江杭州协警礼为奇因及时专业的处置,避免路面塌陷造成惨剧,成为“世界网红”;而在另一些地方,聘用上岗的“临时”人员违规执法的也时有耳闻;在各地,山东将在6月底告别临时工执法,吉林明令禁止临时工执法,四川成都规定党政群机关今后原则上不得使用临时工……
临时工问题,可说是我们在走向现代治理的过程中,需要直面的课题。
编制不足与事务繁杂之间的矛盾,是不少地方“偏爱”临时工的主因。现代社会治理越来越精细化,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能不断扩展,人员需求量增加,而编制配额却难以跟上。比如,有地方的城管部门反映,其工作职责多达100多项,城市也越来越大,编制却卡得严,只能招临时工来分担任务。理顺体制机制需要时间,事实上的“临时工”恐怕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继续存在。
临时工有双面属性:犯事儿与扛事儿、干活与顶雷、“壁虎的尾巴”与“鸵鸟的屁股”。到底是被推到了矛盾线还是本身就在制造矛盾?其背后凸显的是没有科学管理、不建章立制。“临时工惹祸”、“临时工担责”就难免不断上演,损害的是法律严肃性,侵蚀的是政府公信力。
临时工问题,本质上是一个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转变的问题。从身份到岗位、从差异对待到同权利等义务,用人管人要实现质的突破,还要在人事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来统筹考虑。人员聘用,要建立在岗位需求之上,一岗一职、一职一责,不以身份定高下,更不以固定与流动、长期与临聘来区别对待。而这,无疑需要从理念到制度全方位的提升,需要人事管理改革上更深入的探索。同时,在观念层面摒弃“临时思维”,在制度层面建立“长效机制”,才能让临时工问题的解决成为一个宝贵契机,完善治理制度、提升治理水平。
2016广东公务员面试热点:破解临时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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